2016年延边州接待办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写一篇文章,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写作能力。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三)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再次面试。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州接待办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州接待办车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待遇。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州接待办公室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的工资,依据延吉市最低工资标准核定,并缴纳社会保险。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接待办党建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联系人:金今姬
联系电话:0433-50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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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