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象山县急救站等4家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医务人员公告【招22人】
(2)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录用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涉及聘用(劳动)合同的,自公示结束日起3个月内由本人解决。
(3)如体检、考察和公示过程中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报考该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从到低分递补。但自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之日起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4)各职位考试成绩折合成总成绩后,若总成绩相等,以实践操作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5)新录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报县人力社保局批准取消录用资格。
(6)新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7)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受县人力社保局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监督电话:65796632(县人力社保局),投诉举报电话:65725951(县纪委)。
(8)未尽事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4-65763924、65778090。
原标题: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急救站等4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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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象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7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