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上虞市章镇人民政府招聘临聘人员公告【招1人】
因工作需要,章镇镇人民政府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临聘人员1名,现将具体招聘细则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1、招聘岗位
章镇镇社区矫正及禁毒社工1名。主要从事社区矫正及禁毒协助工作及章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综治窗口日常服务工作。
2、岗位待遇
参照区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上虞区常住户籍,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记录。
3、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掌握基本电脑知识,能熟练应用Word、Excel等文档操作。
4、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2日-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章镇镇政府组织办(309办公室)。联系电话:82094490。
3、报名提交资料:报名者随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两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报名结束后经资格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考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多少决定。考试地点、时间和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以总成绩从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经体检、考察,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原标题:章镇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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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