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公安县2016年度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招28名】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要求审核报名人员提交的各项资格条件。报名人员于8月1日9:00至8月3日18:00期间登陆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凡弄虚作假的,任何时候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测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每个岗位引进计划数与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须达到1∶3,报名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或减少该岗位引进数额(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要求的岗位不受报名比例限制,直接进行专业考核),并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告。
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主要测试专业水平能力(60%)、管理能力和应变能力(40%),采取面试形式进行。2016年8月7日上午8:30进行考试。
六、体检、考核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报名人员专业能力测试、管理能力和应变能力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人选;若考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考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人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要求的岗位经专业考核确定人员后,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
2、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公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某些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按职业规定执行,但一般性岗位不得提出歧视性要求。职业规定高于《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应在岗位具体要求中予以明确。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3、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成绩如果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考试,按再次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替补人选。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考核对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按本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无人递补则取消该岗位。
七、聘用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经主管部门审核,对考试、体检、考核都合格者,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工作单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间没有不良反映、举报或经查举报不实的,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举报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证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