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西抚州市直单位遴选公告【招66人】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职位报名条件,各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同志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初审。资格初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遴选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集中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遴选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三)岗位调剂及遴选计划核减
遴选岗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为1:10,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单位与市组织人社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5。
若某一职位职位遴选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5,则取消或相应调减该职位遴选计划数,并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日(2016年7月27日)之后的2天内(7月29日下午5点之前)改报其他职位。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8月中旬(具体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笔试考点设在抚州,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及领取方式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计划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或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8月下旬(具体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面试考点统一设在抚州,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六)考察
根据遴选计划数及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市组织人社部门会同遴选机关(单位)组织实施。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结束后,遴选单位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选,考试成绩可不作为最终确定遴选人员的依据。
(七)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职位,由遴选单位提出,经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结束后,由市委组织人社部门对外公示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地点为抚州党建网(www.fzdj.gov.cn)、抚州人才网(www.fzrc.net)、抚州人事考试网(0794.jxpta.com)等有关新闻和网络媒体。
(九)试用
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任用的,拟遴选人员进入遴选单位试用,试用期3个月。
遴选试用期间,试用人员的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保持不变,工作与所在单位脱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在遴选试用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试用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原则上不再递补。
(十)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遴选机关(单位)提出人员调动申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四、政策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抚州市委组织部、抚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遴选岗位的咨询工作由遴选机关(单位)对外公布的联系人负责解释(具体详见遴选岗位职位表)。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94-8276687
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0794-8222121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4-8222130
原标题:抚州市2016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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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抚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2.2016年抚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2016年度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分类目录下载).doc
4.2016年抚州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doc
中共抚州市委组织部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7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