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驿城区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36人】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一切后果报考人员自负。
五、考试
招聘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这次招聘,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外地有资质的考试机构进行命题和改卷,实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1、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和所报专业对应专业知识。
2、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
3、准考证领取时间详见河南省人才信息网、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和驿城区人社局官网。超过规定时间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该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笔试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信息获得、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了解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详见河南省人才信息网、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和驿城区人社局官网。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按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包括考核和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阶段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府机关大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审核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综合考察结果,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对审查合格的新聘用人员由编制、人社、财政、卫计委等相关部门办理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
八、信息发布
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规定方式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办理相应考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等事项者,按弃权处理。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加强卫计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相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监督部门全程参与,加强监督。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工作人员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严肃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和聘用结果全程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 0396-2828613
区人社局 0396-2828915
本方案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驿城区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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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