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6名计生协管员的公告
为切实解决城区流动人口计生协管人员紧缺问题,特面向全县公开招聘6名流动人口计生协管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流动人口计生协管员6名(新华镇团结、新兴、文华三个社区各配备2名协管员)。
二、用工方式
由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人社局按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方式与招聘人员签订《富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聘用书》和《劳动合同书》并管理使用。
三、合同期限
聘用期间按公益性岗位管理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三年,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后,解除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如工作需要续聘的人员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单方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由县卫生计生局自行筹集解决 。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劳动就业失业登记满一年以上(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年龄35岁及以下(及1980年7月30日前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及1990年7月30日前出生);
(四)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热爱卫生计生工作,能熟练操作电脑。
五、招聘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一 )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8月5日。
2.地点: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二楼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股办公室(联系人:肖国飞,联系电话:6122749)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4张。报名者需填写《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计生协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经审查合格后,进入组织考核聘用阶段。
(二)招聘方式:采取组织考察的形式开展招聘工作。考察工作由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新华镇计生办组织实施。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及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富宁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六、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全面熟悉、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及分布情况。
(二)认真贯彻上级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向社区内育龄人群宣传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等知识。
(三)配合新华镇计生办做好社区内外来人口的《婚育证明》发放和查验工作,并抓好日常管理。
(四)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调查登记、建档立卡,即时掌握社区内育龄人群的婚育等基本情况。
七、工资待遇
经考察合格决定聘用的人员,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人社局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与被招聘人员三方签订《富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公益岗位聘用书》和《劳动合同书》并管理使用,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采取以岗位补贴形式支付,即月岗位工资补贴为2680元,其中县人社局以公益性岗位补贴每月1180元,县卫计局每月自筹补贴1500元。公益性岗位合同期满,县人社局终止公益性岗位合同、停止岗位补贴,如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继续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自行解决。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 、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76—6130263
此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及信息,将通过富宁政务网(www.ynfn.fov.cn)面向社会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浏览上述网站。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招聘计生协管员的公告
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7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