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宝坻区电视播音主持、电视摄像记者、报纸摄影及美术编辑招聘公告【招6人】
为加强我区广播电视队伍建设,根据区新闻中心人员编制和现有工作人员现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电视播音主持、电视摄像记者和报纸摄影及美术编辑6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宝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条件,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电视播音主持2名、电视摄像记者2名,报纸摄影及美术编辑2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广播电视事业;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电视新闻节目主持人
(1)男性和女性各1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播音主持或音乐舞蹈表演相关专业毕业;
(3)在区县及以上电视台录制过相关节目(提供影像资料刻盘);
(4)户口不限(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2.电视摄像记者
(1)长期从事户外高强度工作,适合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新闻传播学类、艺术类专业毕业;
(3)有区县级及以上电视报纸媒体从业经历,且在相应级别平台上制作、发表过相关作品(提供作品复印件);
(4)户口不限(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3.报纸摄影、美术编辑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管理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
(3)具有5年区县级及以上报纸媒体从业经历(正式劳动合同为准),并在区县级及以上媒体发表过新闻摄影、美编作品(提供作品复印件);
(4)本市户口。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此次公开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6年7月29日至8月8日,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天津宝坻政务网发布招聘信息,宝坻区人力社保局在宝坻区电视台同期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网址:http://www.tj.lss.gov.cn
宝坻政务信息网网址:http://www.baodi.gov.cn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