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紧急救援中心)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8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结合本单位实际,经市编办、市卫计委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毕人社复〔2016〕428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紧急救援中心)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紧急救援中心)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8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要求详见《职位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截止2016年8月5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及2016年签约的特岗教师;
(三)截止2016年8月5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四)截止2016年8月5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六)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七)在各级公务员招录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八)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九)截止2016年8月5日尚在试用期内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十)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十一)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6年8月25日9:00—8月 28日16:00以前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2.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要求,仔细阅读和填写《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紧急救援中心)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或审核不通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报名确认操作。点击“报名确认”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若不进行报名确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确认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3:1比例的,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达到3:1比例的,先进行笔试。招聘职位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www.bijie.gov.cn)公布。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的时间为2016年9月1日9:00至16:00。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书面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由毕节市统一修改。
5.2016年8月28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6年8月29日16: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在8月30日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通畅。
6.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要求。资格初审由招考单位负责。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后48小时内审核完毕。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信息须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经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向本人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9:00—8月30日16:00。
2.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9:00—8月31日16:00。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后,请于9月19日9:00—2016年9月22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毕节市(0857-8222949)。
政策咨询电话: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857-8294040.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考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上午9:00-11:30
考试科目及分值:《公共基础知识》(150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审查地点: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七星关区广惠路112号急救中心8楼人事科)。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招聘方案》、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附件2)和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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