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海沧区地方税务局招聘非编人员公告【招3人】
五、考试
(一)笔试(综合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时间:届时待通知
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1:3比例的,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海沧区地方税务局网站上公布。
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第一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
在职考生必须于体检前提交现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若出现放弃体检、取消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在考察工作开始前放弃考察资格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从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及相关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海沧区地方税务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原标题:海沧区地方税务局招聘非在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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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地方税务局
2016年8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