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洛宁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公告【招21人】
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和洛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补充意见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批准,2016年洛宁县卫计委计划在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特招)全日制专科以上医学院校毕业生21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洛政办[2006]100号),特制定洛宁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在洛宁县特招和特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全程监督下完成。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1998年6月30日以后-1991年年6月30日以前出生); 具有医士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6年6月30日后出生);具有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学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二年内发生过医疗差错事故,目前尚未作出结论的;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8月20日至8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2、报名地点
洛宁县卫计委一楼大厅(洛宁县新宁大道中段,即:王协大桥向西3000米或王范大桥向东2500米120指挥中心一楼)。
3、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2016洛宁县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1份,并提交以下材料(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4张;
(3)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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