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南充市阆中市人民医院考核招聘公告【招16人】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允许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岗位,拟聘人员为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送主管部门复核后报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复核确认。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招聘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以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以聘用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办结相关手续的,作自动弃权处理且不予递补。
用人单位凭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拟聘人员介绍信》,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在阆中人事人才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4、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招聘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5、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817-6363600
监督电话:0817-6222229(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办公室)
原标题: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阆中市人民医院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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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阆中市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x
2016年阆中市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xls
2016年阆中市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xls
2016年阆中市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8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