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2013年寿光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急需专业人才简章【招1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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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类总成绩=面试成绩(答辩成绩×50%+说课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答辩、说课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根据总成绩由到低分,按报考岗位(专业)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总成绩相同者, 综合类、卫生类岗位笔试成绩高者,教育类岗位学历高者,学历又相同的,按照985院校、211院校、一般院校的顺序确定。
3、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待面试结束后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及报名地点予以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取资格。
除特殊情况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资格。
2、招聘主管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在对考生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核的同时,重点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
3、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时,从应聘同岗位(专业)其他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综合类、卫生类岗位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教育类岗位学历高者,学历又相同的,按照985院校、211院校、一般院校的顺序确定)。招聘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