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考察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其中,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应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
九、公示和审批录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及省直管县按照职位招录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选。
拟录用人选名单由招录机关分别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省、市相应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招录职位的拟录用人员录用审批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监督检查
为增强考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考录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大考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组织和参与招录工作的有关人员违反招录工作规定,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损失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违反考录纪律和违背诚信承诺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通报所在或单位等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一、信息查询
全省招录公告于3月5日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www.ah.hrss.gov.cn)、安徽先锋网(www.ahxf.gov.cn)、安徽省公务员局网(www.ah.hrss.gov.cn/DEF,62)、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等媒体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上发布。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陆续在当地有关媒体上发布本市的招录公告和职位表。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有关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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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