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曲靖市卫生计生委研究生招聘公告【招2人】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曲靖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多种形式,对报考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并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四)公示和录(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择优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曲靖市卫生计生委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被录(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分别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备案。
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宜录(聘)用情形反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并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考生须按规定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市卫生计生委纪委负责监督,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受理相关投诉或举报,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 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四)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八、本方案由曲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曲靖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 0874-3122953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 0874—3128031
曲靖市卫生局纪检室 0874—3135421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74—8967947、8967925
原标题:曲靖市卫生计生委2016年公开招聘第二批研究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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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曲靖市卫生计生委公开招聘第二批研究生计划表.xls
2016年曲靖市卫生计生委公开招聘批二批研究生报名表.doc
2016年曲靖市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含考生诚信承诺书双面打印.xls
曲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8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