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海沧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招聘非编人员公告【招4人】
5、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视为具有工作经历。
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验)。
6、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具有XX条件“以上”的,含XX条件。如: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具有1年以上(含1年)工作经历。
7、户籍要求为厦门,不含在厦的各类学生集体户口。
8、年龄、工作经历(经验)、户籍、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6年9月30日)。
9、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海沧区政府非在编人员标准执行,缴纳社保、公积金。
10、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11、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12、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海沧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cang.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1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海沧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厦门市海沧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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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厦门市海沧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doc
厦门市海沧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
2016年8月3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