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肥东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公告【招40人】
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分别以《科目二》成绩、学历层次、执业资格、学历毕业年限、执业资格年限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合成成绩50分为最低控制分数线。凡笔试合成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予进入资格复审。
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6年10月17日(8:30-11:30,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县卫计委人事科(店埠镇青春路9号卫生大厦,联系电话:0551-67751036)申报加分事宜。
具体要求如下: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三)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按笔试合成成绩从到低分递补一次。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3、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上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规则依次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限一次)。
(五)签约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按规定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同一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的,根据最后成绩依次从到低分由考生自主选择招聘单位(最后成绩相同的按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规则依次选择)。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一年;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笔试费用90元(45元/科)。
(二)咨询电话 县卫生局:0551-67751036
县人社局:0551-67724912
监督电话 县监察局:0551-67722110
原标题:肥东县2016年乡镇卫生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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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肥东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肥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9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