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新乡市牧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察阶段不递补人员公告
2016年新乡市牧野区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法律、法学专业,闫进,女,准考证号62306021928,总成绩第三名80.32 分(笔试成绩76.00分,面试成绩84.63分),本人自愿放弃考察。
按照《2016年新乡市牧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三项第七条之规定:“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由2016年牧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经2016年牧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递补区属事业单位法律、法学专业人员。
现予公告。
原标题:2016年新乡市牧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阶段不递补人员公告
新乡市牧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