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招聘24名财政系统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乌苏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系统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政审、工作表现等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考岗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热爱财政工作。
(二)具有乌苏本地户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前科。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四)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工作岗位等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乡镇财政管理局岗位的,需具备在乌苏市乡镇财政所工作一年以上经历且年度考核合格的。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和要求。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 9月2日
报名地点: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二楼服务大厅。
报名人员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相关证件、证明(以上证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
报考乡镇财政管理局岗位的由原单位出具证明及相关印证材料,由乡财局审核确定。
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费字〔2005〕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其他费用按文件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1、报考职位wscz2016002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申论》;
2、其余职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会计基础》(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材料);
此次笔试为汉语答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加分项:
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 “哈、维、蒙、柯、锡伯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在我市服务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者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9月6—7日
笔试时间:2016年9月8日上午10: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主
所有报考人员自行在乌苏市政府网站查阅具体笔试、面试及相关考务时间、地点,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面试者按弃权处理。
(二)面试
招聘1-3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4-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最终成绩。
(四)体检
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人员按要求到乌苏市解放军第十五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本岗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政审
由人社局、财政局组织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由公安、纪检部门配合进行政审。
(六)调剂
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自主申请辞职的、违反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的,视岗位报考情况进行调剂。
(七)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均达到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市财政局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把 “进口”关。如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录资格;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如有徇私舞弊的,将严肃处理。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992-8502485 (乌苏市财政局)
0992-8519791 (乌苏市人社局)
0992-8506789 (乌苏市纪检委)
人社局联系人:侯月玲
联系电话:0992-8512527
财政局联系人:刘志斌 丁正霞
联系电话:0992-8510400 0992-8993018
原标题:2016年乌苏市公开招聘财政系统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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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公开招聘财政系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8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