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四川美姑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31人】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招聘单位规定的笔试总成绩所占比例以及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详见《一览表》。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每科的卷面满分为10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10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6年10月20日前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http://mg.lsz.gov.cn]上公布。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的第二日下午5:30前到美姑县人社局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4.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10月21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携带有关材料到美姑县人办资源和社会局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美姑县人办资源和社会局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自负。加分结果由美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公示。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的(非年度考核)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项。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加分结果、笔试总成绩及排名将于2016年11月2日前公示。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由美姑县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不含0分及以下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示。
资格复审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2份(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专科及以上学历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与报考岗位有关的材料。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因递补取得复审资格的人员,由美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g.lsz.gov.cn]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已缴费人员由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制发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g.lsz.gov.cn]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知识》×5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7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30%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公共基础知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以后若递补均按此程序进行)。因缺考等原因造成实际参加面试达不到比例的,须经请示本次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按岗位招聘名额进行聘用,但不得低于本次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70%(即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考生,进入体检等程序其笔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平均成绩的70%)。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社会局牵头,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g.lsz.gov.cn]上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