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海门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招3人】
(二)面试
1.对象: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1.5从到低分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不足1:1.5的,按实确定。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海门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海门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结束后,经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同意,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海门市第四人民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专业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七、本《公告》由海门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681024(海门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部办公室)
纪律监督:0513-82818998(海门市第四人民医院行风办公室)
0513- 82217014(海门市卫计委监察室)
原标题:2016年海门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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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门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xls
海门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6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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