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黄冈红安医疗卫生单位招聘102人公告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计划:计划招聘102名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计划、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红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二)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六)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考试程序和方法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红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下称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红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整个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6年9月23日至10月8日,在红安网(www.redhongan.com)、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harsj.gov.cn)、红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网(www.haxwjj.com)公告具体招聘方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9日至10月17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注:请各位考生注意报名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红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红安县城关镇城南金沙小区 5 号)。
3、报名资料:
①《红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打印一式二份;
②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④近期免冠无修正同底1寸彩色登记照6张;
⑤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1《红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⑥报名时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写打印的《红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缴纳笔试考试费50元/科。
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在相同类别岗位、相同专业中公开调剂。如没有调剂的或调剂不,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少数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6年10月20日-2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红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红安县城关镇城南金沙小区 5 号)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报名材料、缴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