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黑龙江通河县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4人】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可在通河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2016年通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和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参加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不得变更报考岗位。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资格确认合格的考生,到通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请关注通河政府门户网站通知或招聘主管部门电话通知。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通河
政府门户网站或招聘主管部门电话通知。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20日(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30时)
2.报名地点:通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四楼410室
3.咨询电话:0451-57422408
4.报名所需证件: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近期2?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3张;
(5)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政策加分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
5、报名结束后的各个环节,均在通河政府门户网站以《通知》的方式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该网站查看信息,以免耽误考试。
6、政策加分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关于加分的相关政策,到农村基层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计算时限以报名日期为准)报考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考核的再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报名时,将依据以上政策进行现场审核和加分统计,不能按时提供政策加分依据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本次招聘笔试及面试均由通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为一张考卷,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计20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及历史、地理常识等,满分为50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进入考场。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小刀和橡皮,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次日,考生可以登录通河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相加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通河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笔试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后,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此岗位招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