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保定市易县国土局等九部门招录89名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用人单位用人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国土局等九部门劳务派遣人员89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方式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二、招录计划
公开招录国土局等九部门劳务派遣人员89人(国土局6人;信访局15人;社区办25人;环保局大气办5人;政府办10人;金融办10人;发改局8人;森林公安5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5人)。
三、招录范围及条件
招录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易县2016年公开招录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与招录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为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录程序与方法
(一)公告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
1、2016年9月30日至10月17日期间,在易县政府网(www.yizhou.gov.cn)网站发布招录公告。并在易县电视台发布招录消息,具体由国土局等九部门负责。
2、报名地点: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3、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
4、报名方式:个人自愿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1寸免冠同版照片四张。应聘者填写《2016年易公开招录劳务派遣人员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5、资格审查:由县招录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由用人单位审核人与人社局审核人签字确定,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招录资格。
(二)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试题采取聘请有关专家命题,满分100分。笔试采取全封闭式命题,对应试者进行同一试卷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进行排名,名额限额内人员为拟录用对象,并进行体检。
(三)体检
按照岗位数量与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的,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学历较高者、毕业时间较早者、年龄较小者。
体检由用人单位各自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政审
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综合政审,由用人单位负责。
(五)公示
面向社会公示成绩及拟招录对象情况,公示7天后,无任何不良反映且体检、政审合格的,方可录用。
(六)审批录用
经笔试、体检、政审合格后,与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认为不具备工作基本素质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给予辞退,所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无编制,无人事关系,与县劳务派遣机构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9年,分两次签订,第一次三年,第二次六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人员对录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按国家相关规定负责支付经济补偿金,所需费用由县财政负担。
(二)待遇。工资待遇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210元,绩效工资300元,生活补贴240元执行;以后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并统一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所需费用均由县财政负担(个人部分个人负担)。
六、纪律与监督
(一)单位公开招录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录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录公正的,也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录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录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录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8228059(人社局)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检等情况的(电话另行通知),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原标题: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易县财政局关于公开招录国土局等九部门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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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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