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宁沈阳建筑大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6人】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和《沈阳建筑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暂行办法》(沈建人字[2014]1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需求实际,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医院内科医生、预防保健科医生、医学检验科检验师、护士、药局药剂师等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形式
人事代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沈阳建筑大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信息表》。
(二)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沈阳建筑大学主页(http://www.sjzu.edu.cn)及沈阳建筑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202.199.64.207:9000)统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13日下午17:00。
2、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2016年10月11日-1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地点:沈阳建筑大学人事处(办公楼215室)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①网络报名:应聘者登陆我校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系统(http://202.199.64.207:9000)注册并报名应聘,每名应聘者只能报名应聘一个岗位。
②现场确认:网络报名后,本人携带正面彩色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的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
4、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将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沈阳建筑大学公开招聘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招聘计划。
(三)招聘方式
分为自然情况量化打分和综合测试两个环节。
1、自然情况量化打分
依据核实后的每位应聘者的自然情况,按照相应的打分标准计算出基础分值,计入总分。具体打分标准如下(见附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