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虞城县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30人】
大学生村干部在任职期间受表彰的实行总分奖励加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以上表彰的加8分;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直单位表彰的,奖励加6分;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或市直单位表彰的,奖励加4分。受到多层表彰的,以层次表彰为准,只奖励加分一次。担任村“两委”正职的大学生村干部除以上奖励加分外,另加2分。
(六)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
大学生村干部所报岗位不受人数比例限制,招聘考试实行目前在岗在册大学生村干部全员报考。对没有特殊情况不报考的,今后不得以大学生村干部身份报考商丘市区域内的各类考录,且届满自动解聘。
(七)准考证的领取
报名者应于2016年10月27日至10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八)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显示地点为准。
(3)笔试成绩于2016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在虞城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从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经审查确认,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大学生村干部奖励加分。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试行)》规定执行。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状况、群众反映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名额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3、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依次研究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并进行统一分配。对不服从组织分配,即行解聘大学生村干部身份。
五、聘用与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编制为事业全供,工资由县财政供给,进入乡镇事业单位工作。
本方案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0—3029597
原标题:虞城县2016年从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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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