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0人】
十二、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单位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工作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王智勇 自治区纪检委驻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纪检组(监察室)副主任
监督电话:0991-2664233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原标题: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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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