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含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2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精神,含山县2016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县中医医院3名;镇卫生院及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名;共计12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含山县2016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及本科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方式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 10月 31日至 11月 4 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原人口大厦509室)。
3.报名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岗位必须的相关证件。考生需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doc》,并做出书面诚信承诺。
“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并予以登记,在笔试后申请加分时予以复核。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和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本公告内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笔试(面试)。
5.报名费收取: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面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
6.开考比例和改报程序: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临床类为2:1);如果低于开考比例,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考生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其中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