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利川市补充公开专项招聘医生公告
三、公开专项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在州人社网、中国利川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利川市卫计局(东城王家湾社区)507室
3.注意事项: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
报考者持身份证和毕业证、岗位要求的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2)原件及复印件、《恩施州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现场报名。利川市卫生计生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后,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现场发放准考证。
(四)测试
市人社局会同市卫计局和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测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等,测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
根据测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由市人社局集中组织拟聘对象到县市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测试成绩并列,则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卫计局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选。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的,可在同一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核
考核由市卫计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对拟聘对象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的重点是拟聘对象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况。
(八)确定拟聘对象并备案
根据考核情况集体审议并确定拟聘对象后,呈报州人社局备案。
(九)公示
拟聘人员在州人社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
(十)备案及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经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州人社局备案,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纳入事业编制。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
附件:
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10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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