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盐亭县乡镇事业单位从三支一扶高校生考核招聘公告【招4人】
五、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成绩如出现并列,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以及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或本人申请,可再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综合考察
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间,对反映拟聘人员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工作纪律
(一)为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本公告由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7220556)
原标题:关于2016年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1.盐亭县2016年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盐亭县2016年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11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