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西曲沃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0人】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⑥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被辞退未满5年人员,现役军人,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医护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或正在办理手续的人员)不得报考。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缴费,根据晋价费〔2013〕223号文件规定,每人按两科收取考试费100元,报名费10元,合计110元。
5、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登录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qwhrss.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曲沃县联系解决。
具体联系电话0357—4525623。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精神,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1、 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招聘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等。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曲沃县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资格证、第二代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以及相关证明原件。
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此后本次招聘各环节形成的招聘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3、面试
面试由人社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经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者,方可确定为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招聘岗位分别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未达1:3的,及格线以上人员为参加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命题和评分由招聘领导组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内容:临床、影像、司药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护理岗位采取岗位实践技能操作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具备工作需要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实践操作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面试);加试(面试)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拟分专业成立若干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5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