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青河县财政局、发改委招聘编制外紧缺人才公告【招7人】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3)报考财政局岗位的对于取得助理会计师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因个人原因,符合加分条件,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
(4)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9日。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青河县政府网和青河县财政局大厅处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排名确定,所有岗位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费用。面试时间2016年11 月21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40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成绩者进入体检环节。如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将进行加试,加试为面试,按加试后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有疑义的,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核一次并作为终体检结果)。
(六)公示
对笔试、面试、体检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青河县政府网和青河县财政局大厅进行公示。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招聘人员待遇
被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七、招聘人员管理
1、新招聘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
2、新招聘的人员执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为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纪检、组织、人社部门监督。
本简章由青河县财政局、发改委负责解释。
原标题:青河县财政局、发改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紧缺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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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河县财政局、发改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紧缺人才招聘职位表》.doc
青河县财政局 青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