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冬季江苏省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公告【招79人】
(二)面试
1.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研究生岗位和报考基层医疗单位岗位的考生;报考“B”类岗位的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参加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医疗卫生专业知识及相关基础理论、综合素质、岗位匹配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
报考研究生岗位和基层医疗单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B”类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者),并在如东人才网公示。体检由如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如东人才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县卫计委组织报考38岗位考试合格的考生现场一次性自主选择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如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报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与2017届拟聘用人员签订双向就业协议并在2017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从该专业岗位笔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成绩同分的,取面试者)。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5.报考护师岗位的人员,聘用前须取得执业护士资格或已通过全国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报考其他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本公告有关规定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六、应聘38岗位的有关政策
(一)对于签约录用的学生聘用时由县级财政一次性支付学费及生活费补助10万元/人。
(二)签约学生由县卫计委统一派送至有关全科医生培养基地接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训后回到原单位工作。
(三)签约学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服务满6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流动。因特殊原因确需流动的,须与基层就业单位协商一致,经县卫计委和人社局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流动。
(四)以下情况将视为签约学生违约,按照签订的引进协议书规定,应退还补助费。
1.签约学生未履行引进协议书规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未满6年。
2.签约学生未能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3.签约学生在基层就业后两次参加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均未能取得执业资格。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如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68508066,0513-84197352
纪律监督:0513-82939515
原标题:2016年冬季江苏省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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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冬季江苏省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xlsx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如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1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