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惠水县地方税务局招聘派遣制人员公告【招6人】
进入面试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普通话)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采取百分制计分,满分100分。
(五)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惠水县地方税务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政治、经济问题或其他犯罪前科及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者;
4.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
5.经用人单位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情况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笔试、面试成绩为当天公示,考察结果在考察结束后作5个工作日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签订期限为五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违纪违法者按照规定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内表现经考核合格后进行续聘。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为临时工作人员,不作为国家正式职工纳入县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管理范畴,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接受县地税局、国税局的业务培训、工作安排、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和工作指导。对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由县政府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对其解除劳动用工合同;
(二)聘用人员除领取相应工资报酬外,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应由单位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
(三)聘用人员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为2200元/月(不含应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绩效工资由县地税局、国税局根据聘用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予以发放。
六、最低服务年限及违约责任
被聘用人员最低在聘用岗位上要服务满五年,服务不满五年的,按每差一年支付1万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县地税局负责解释和研究确定。
原标题:惠水县地方税务局2016年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简章
惠水县地方税务局
2016年11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