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芜湖市卫计委委属单位校园招聘公告【47人】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芜湖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招聘和岗位(见附件)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3.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且为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单位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受理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现场面试、签订就业协议、考察与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并予公示、按规定报批和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招聘单位网站发布,同时依次通过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网、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南方医科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安徽医科大学、昆明医科大学等“985”、“211”高校及省级重点高校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距离报名开始的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