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公告【招12人】
笔试后,按岗位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各岗位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取整数部分)划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考生应随时关注慈溪人才网公布的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言语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自我认知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计算合成。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排位在前。
(四)体检
各招聘岗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标准总体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慈溪人才网公布的体检有关事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五)考察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进行递补。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慈溪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截止拟聘用公示结束之日,以后因故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如户籍性质仍为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聘用人员户籍所在地已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且不再办理农转非手续的地区除外);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其下属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卫生计生部门无关。
本次招聘在市纪委、市人力社保局监督指导下进行。
本公告由慈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63838599、63829187。政策咨询请在工作日内联系。
原标题: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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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第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计划表
2:市第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报名表
慈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1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