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号)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含试用期),服务年限内不得流动到其它单位。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网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jllyhrss.gov.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及传真电话:
0437-3315216(辽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
报名期间仲裁举报电话:
0437-3168867(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网站为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jllyhr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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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6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2.2016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11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