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陕西汉中市县政府工作部门及事业单位选调公告【招18人】
按照《留坝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办法》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事调配管理工作的通知》(留人社发?2012?7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考试、考察,为县政府办等15个单位选调18名工作人员。现将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各镇、紫柏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及各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根据各部门(单位)选调职位(岗位)资格条件,参加相应职位或岗位的选调报名。
教育、卫计系统的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选调范围。
二、选调条件
1、参加选调的人员必须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含2年)。“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本次参加选调的工作年限。
2、具备选调职位(岗位)设定的条件(见附表)。报考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11月30日。
3、能够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清正廉洁,服务热情。
4、近两个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等次(2014年新招录的人员, 2015年考核必须为称职或合格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回避规定。
8、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目前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司法部门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近二年(2014、2015年)年度考核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或者不定等次(不含试用期人员),以及未参加考核的人员。
(4)有服务期限要求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限未满不得报考。
三、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12月6日,共计2天,预期不再接收报名。
2、报名地点:留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事管理科
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留坝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请从县人社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二)资格审查。12月7日,按选调范围和条件,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记分标准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生总成绩的50%。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6年12月12日下午14:30分准时开考。考场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五楼会议室。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选调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宪法”、《党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公文写作、县情、时政等方面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职位数与该职位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选调职位数与该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低于本次选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面试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各选调职位特点,自行确定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按50%折算相加为考生总成绩。总成绩达60分(含60分),为选调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选调职位职数与报考人员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对象)。由选调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根据选调岗位的任务和职责,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核实,形成书面拟调建议。
(五)公示拟调人选。选调人员名单对外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按干部调配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六、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人社局、编办和选调部门(单位)组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原标题:2016年下半年县政府工作部门及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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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县政府工作部门及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留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11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