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宛城区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告【招48人】
为宛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及《转发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宛卫【2015】214号)、《转发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的通知》(宛卫【2016】108号)和《关于2016年度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的通知》(宛卫【2016】125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为宛城区卫计委下属区中医院、区三院及部分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48名医学院校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范围,年龄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者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涉及年龄时间计算以公告当日起)。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学历、专业、数额及其它条件
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48名:(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填写《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签订诚信承诺书。现场影像采集。报名考务费100元。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招聘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为1:3)指标调剂使用,调剂方案在开考前予以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14日(9:00-12:00,13:00-17:00)。
报名地点:南阳市宛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一楼(独山大道华鑫苑楼下)。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12月16日(9:30-12:00,13:00-17:00)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要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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