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丰顺县事业单位招聘卫生类人员公告【招80人】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一)根据按岗设考原则:
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6年12月25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其它: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http://hrss.fengshun.gov.cn)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笔试结束后20 个工作日内将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http://hrss.fengshun.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