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揭阳市榕城区赴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现场招聘卫计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115人】
1、面试评委构成。本次面试设评委7名,设主评委1名。
2、现场面试。在主评委主持下开展面试,主评委负责面试的组织、提问,其他评委可以结合本专业的问题补充提问。每人面试时间15分钟,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自报姓名或有关表明个人身份的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程序:回答面试题目,评委提问。每人面试总分为100分。
3、初定招聘人选。面试成绩为招聘的依据。七名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位评委的平均分为面试得分,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面试得分低于75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面试结果在榕城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jyrongcheng.gov.cn/List.aspx?q_cid=6)和广东医科大学学生工作部(http://xsgzb.gdmc.edu.cn/)网页发布,公示7个工作日。
根据各职位招聘人数和考生的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到低分顺序初定招聘人选。初定人选应于2017年2月底前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补充协议,考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缺额按同一职位面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且愿意受聘的考生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协议书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因违约或体检、考核不合格所缺职位,不再顺延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区卫计局组织对初定招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经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的人员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区卫计局负责对被考察人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实习情况、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审查应聘人员学生档案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核实应聘资格的真伪等。经考察,有严重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已签就业协议书解除,所缺职位不再顺延递补。
(五)录取与聘用
1、录取核准。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区政府批准。拟聘用人员在榕城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jyrongcheng.gov.cn/List.aspx?q_cid=6)公示。
2、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缺额情况。若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招聘、经公示有异议而招聘岗位出现招聘人员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接受咨询、投诉电话:0663-8623229(榕城区卫计局)
监督电话:0663-8652491(榕城区人社局)
原标题:揭阳市榕城区赴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现场招聘卫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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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揭阳市榕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