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佳木斯桦川县事业单位冬季招聘公告【84人】
5、考核
考核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及是否参加非法组织等事项。对体检考核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及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七个工作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疑义者,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所在单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予以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报人社局备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有关事宜
1、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且服从全县重点工作用人安排。
2、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禁止报考其他单位,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4、咨询电话:非卫生岗位:04543823260
卫生系统岗位:13512631777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附件:
1、桦川县2016年冬季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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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