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西兴国县行政复议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县政府办公室选调公告【招7人】
为进一步充实县行政复议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县政府办公室下属发展研究中心人员力量,优化干部结构,增强队伍活力,满足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范围
兴国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包括聘干及工人身份人员)。
(二)公开选调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共7人,其中:县行政复议办公室3人、机关事务管理局3名、县政府办公室下属发展研究中心1人。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求真务实,谦虚谨慎,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品德好,为人公道正派,社会关系清楚。
2.工作能力及表现:有较强的文字写作、政策研究、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工作现实表现良好,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 在编在岗工作满3周年以上(即2013年10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4.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出生年月以人事档案所载年龄为准)。
5.学历条件
(1)报考县行政复议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下属发展研究中心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机关事务管理局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报考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具有机关事务管理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6.身体健康。符合《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办法》规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用。
(一)发布公告
在兴国政府网、兴国电视台公开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公开选调考试。
1.报名时间:12月28日-12月30日。
2.报名地点: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凡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现场接受县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的资格审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