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龙江龙江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4人】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解决事业单位相关专业人才短缺问题,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依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1、龙江县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含8个乡镇畜牧兽医中心);
2、龙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3、龙江县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
4、龙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大队乡镇中队;
5、龙江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以上各单位为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对象及条件
拟招聘30人。具体要求详见附表:《龙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各招聘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6 年12月28日--30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龙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大厅报名窗口。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一份(到公告网站下载);
(2)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项目生服务期满证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毕业生需提供院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3)近期2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
(4)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在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窗体底端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
(3)招聘人数与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之比应达到1:3以上,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应按比例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职位;
(4)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真实信息和材料,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但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且书面通报原工作单位或人才中介机构;
(5)对招聘计划之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咨询的,咨询电话:0452—585209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3)在近三年各类招聘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