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2013年公务员考试公告
六、考察政审
(一)报考全区县委办公室公务员的考生须填写《2013年公开考录全区县委办公室公务员政审表》。对考生本人进行政审的同时,还对其直系亲属、抚养人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审。
(二)报考基层公安部门人民警察的考生须填写《西藏自治区公开考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审表》。对考生本人进行政审的同时,还对其直系亲属进行政审。其中考生与直系亲属户口分离的,须提交考生本人的《西藏自治区公开考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审表》及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政审材料;考生户口挂靠在直系亲属名下的,只提交《西藏自治区公开考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审表》(表中须反映出对考生本人和直系亲属的政审情况)。
(三)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须填写《西藏自治区2013年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基层公务员政审表》,由区考录办委托考生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或服务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考生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或服务单位要认真做好考察政审工作,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
(四)各类政审表通过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信息网下载。
七、体检和体能测评
(一)报考基层公安部门人民警察和基层司法部门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家庭困难的考生,凭民政部门或出具的相关证明,免收体检费。
(二)报考基层公安部门人民警察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还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不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