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2013年招远市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2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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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面试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按笔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伪造学历证件(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
3、面试
面试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试讲、综合素质答辩、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专业技能测试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或专业工作技能)。参加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新一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
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于面试当天现场集中向参加面试的考生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最终聘用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教育类按学科专业知识、卫生类按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排序;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院校专科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笔试加试,以加试后的总成绩确定出体检与考核人选。
(三)体检和考核
按各岗位的招聘数量对应聘人员等额进行体检和考核。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名单在招远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公布。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对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统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自理(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招远市教育体育局、招远市卫生局组成工作组,具体负责审查及考核工作。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次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弃权、取消聘用资格及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