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广东深圳市中医院选聘事业单位常设岗公告【招3人】
5.执业医师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7.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四、确定入围人选
根据拟聘岗位条件,参考应聘者业绩、工作经历、学历背景、专业技术资格等情况,按拟聘人数的 3倍确定各职位的入围人选;报名人数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入围。
入围人选名单将于资格审查当天公布。
五、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根据拟聘岗位条件,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应聘者的实际业务水平和适岗能力进行考核,并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
拟聘人选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 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可采取查阅个人人事档案资料、实地考察、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3.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报名及考核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经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八、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深圳市中医院网站进行为期 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网址: 。
九、聘用
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因自身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十、纪律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 “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 0755-83000052(人事科)
监督电话: 0755- 88297040 (纪检监察室)
十一、其它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 2012〕1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深圳市中医院2016年12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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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医院
2016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