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省沈阳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
请考生注意:
1、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尽快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尽快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重新打印。
2、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请事先与用人单位说明情况,否则按照自动弃权处理。
3、各位考生要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对资格审查人选有异议的,请于2013年5月22日前向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沈阳市委组织部: 13940066389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24-22539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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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沈 阳 市 委 组 织 部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