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疗卫生:2013年大方县招聘485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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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5、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核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考核政审中发现被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确定为立案审查人或犯罪嫌疑人的,待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作出结论后,不影响聘用的,列为拟聘用对象,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网站等媒体及政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无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审验合格后方能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部门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不得调动、辞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后(含体检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十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www.dfrsj.gov.cn)上公布,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考工作纪律情况的,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县内任何聘用考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