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阜平县城乡规划监察队招聘公告【招1人】
为加强阜平县城乡规划管理队伍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阜平县城乡规划监察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阜平县城乡规划监察队工作人员:1名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户籍为保定市);
(二)年龄在30(含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是城乡规划、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建筑学、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工程造价、景观建筑设计、景观学专业)。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
(1)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调查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六、招聘方法
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聘方案,统一发布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审批聘用。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2、报名时间:2017年2月4日至2月1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周六、日除外)
3、报名地点: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418室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报到证、资格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和电子版。在编在册人员及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报名时必须持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填写《阜平县城乡规划监察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如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名额3倍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酌情取消或调减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5、资格审查。由纪委监察局、人社局、编办、财政、教育局、公安局、城乡规划管理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提供被审查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纪委监察局负责党政纪处分审查;编办负责是否在职人员审查;教育局负责学历资格审查;公安局负责年龄、户籍和刑事处分审查。
6、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